1.貫徹落實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負責學習、宣傳、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的決策部署,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的綜合性承辦工作。
2.負責黨委、紀委召開的各種會議和重要活動的會務、組織工作,起草會議文件、作好會議記錄、撰寫會議紀要或決議,負責宣貫、督導集團黨委決議、會議精神和有關要求。
3.負責集團重大經驗成果報告、重要文件及領導重要講話和黨委綜合性文件(工作計劃、通知、總結、報告和規章制度等)的起草工作。
4.負責加強集團基層黨組織建設,堅持和完善黨建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集團內各級黨組織的設置和換屆改選,做好黨員發展、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和黨費收繳管理,督促和指導集團各級權屬公司積極開展黨建工作,加強黨建工作的研究。
5. 負責集團意識形態領域工作,加強集團公司形象維護和輿論宣傳工作,做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集團輿論宣傳,做好集團網站、公眾號等新聞媒體的日常維護,加強外部媒體關系的維護。
6.負責集團紀律檢查工作,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7.負責集團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指導權屬公司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的開展。
8.負責集團統戰工作,宣傳、貫徹黨的統一戰線、對民族、宗教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
9.負責集團群團工作的組織協調,在黨委的領導下,抓好共青團、關工委的各項日常工作,指導工會工作。
10.負責集團機關黨支部日常工作。
11.完成上級黨委和集團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組織協調集團日常工作;
2.負責組織安排總辦會及主要活動,撰寫總經理辦公會等相關材料;
3.負責集團組織人事日常管理,指導、監督、檢查、協調權屬公司開展組織人事相關工作;
4.負責集團中層干部和一級權屬公司班子成員的選拔任用、調配管理和日??己?;
5.負責集團及權屬公司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管理;
6.負責集團及權屬公司的工資總額預算、薪酬設計、薪酬管理、績效激勵、福利待遇等工作;
7.負責集團及權屬公司的人力資源信息化建設;
8.負責集團及權屬公司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申報、評審等工作;
9.負責集團及權屬公司人才隊伍建設、后備干部培養等工作;
10.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11.負責集團評先創優、表彰管理工作;
12.負責組織權屬公司領導班子及成員半年和年終考核工作;
13.負責集團行政事務和后勤工作,包括會務籌備、車輛管理、物資采購、人員接待等工作;
14.負責集團公文處理和檔案管理工作,做好OA辦公系統文件的收、發、傳閱、文件的擬辦和督辦工作,保障OA辦公系統的優化及正常運轉;
15.負責管理集團印章;
16.在紀委領導下積極開展信訪工作,負責按月排查涉訪重點事項、重點群體、重點人員,做好交辦、督促、查處、協調等工作。
17.在黨委領導下積極開展工會、婦聯及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職代會的籌備工作,指導集團工會的換屆工作; 負責集團及權屬公司福利發放;負責組織職工文化生活等主題活動等。
1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建立水發能源風險防控體系、制定風險管控流程和合規管理制度、完善風險控制機制;
2.負責做好集團法務工作,把握集團經營中的整體法律狀況,控制集團整體法律風險,建立法律風險防范和預警機制,為集團的內控體系提供法律支持;
3.負責投資項目的財務、法務、技術、交易架構、股權轉讓協議簽署等內容風險審核;
4.負責對集團及各權屬公司進行項目后評價,并提出相關意見;
5.負責對中介機構的篩選、委派工作,參加中介機構盡調匯報會和集團專家評審會;對盡調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并對中介機構進行評價和考核;
6.負責審查、修改經濟合同、協議,協助督促經濟合同、協議的履行,負責各種資料、檔案的匯集和保管;
7.負責與董事會成員保持聯系,按照要求及時向董事會成員提交各種報告等信息資料,并及時將實施情況向董事長報告;
8.負責傳達董事會的決策和計劃,協助有關部門實施, 并及時將實施情況向董事長報告;
9.負責董事會會議籌備、起草會議文件、文書、檔案的處理,傳達董事會的決策和計劃及董事會日常事務等工作;
10.負責集團外派董事的推薦任命、日常管理和履職考核工作;
10.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統一制定集團權屬公司的會計制度、核算方式、財務政策;
2.調用、監控權屬公司提交的會計資料,按時編制集團合并會計報表;
3.監督集團內部各成員企業的財務會計工作,定期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
4.跟蹤了解最新稅法制度的變動情況,運用稅法知識合理減少稅收支出;
5.統一管理、調度、考核委派的財務人員,承擔財務人員后續教育、業務指導等工作;
6.負責集團的日常報銷;
7.根據集團發展戰略,制定融資、還款和資金調撥等工作計劃,并著手實施;
8.統一整合集團融資資源,對權屬公司的融資進行策劃、協調、指導和監管;
9.對集團資金進行統一調度管理;
10.對集團內部借貸進行審批,為權屬公司協調擔保;
11.負責集團銀行賬戶的管理及與銀行的業務往來;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集團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的研究、制定,定期提供戰略分析研究報告;研究、制定、完善集團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并督導落實,提高集團內部管理水平。
2.研究、制定集團、各部室及權屬公司年度生產經營目標,并牽頭抓好落實;對權屬公司日常經營行為及運營流程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
3.設計權屬公司績效考核方案,配合做好權屬公司績效考核;承接水發集團對集團的績效考核等工作。
4.負責集團信息化建設等工作;收集整理集團經營數據,制作統計臺帳,完成相關信息填報工作。
5.負責集團本部資質證件的注冊、年審、變更、管理、使用等。
6.制定集團公司內部協同管理規章制度,編制年度協同計劃。
7.負責統籌對接各類科研機構與專家團隊,建立產業專家庫,引領集團技術創新與產品研發工作。
8.負責統籌集團企業文化建設,確保集團核心價值觀、戰略目標與集團內部企業文化體系保持高度匹配。
9.制定集團公司采購管理的規章制度,編制集團公司年度采購計劃及預算并組織實施;對物資及公共服務采購的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并對結果進行后評價,推進采購工作的標準化、信息化建設。
10.負責做好混合所有制改革相關工作。
11.協助集團領導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制定集團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集團年度安全目標和工作計劃。
12.統籌協調集團安全生產的日常管理工作,組織集團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推動開展集團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13.制定集團綜合應急救援預案。
14.負責與各事業部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并考核。
15.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并依規提出處理意見。
16.制定集團有關建設、質量、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管理辦法、規定、制度等文件。
1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協助集團黨委、紀委落實“兩個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2.負責協助集團紀委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督促權屬公司黨組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集團黨委、紀委決策部署;
3.負責協助集團紀委強化監督職能,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崗位、關鍵環節的監督,加強對集團及權屬公司領導干部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監督;
4.負責協助集團黨委、紀委加強作風建設,持續糾正“四風”,監督檢查集團及權屬公司作風建設情況;
5.負責協助集團紀委加強黨的紀律審查,嚴肅查處違紀違規問題,嚴格執紀問責;
6.負責組織開展效能監察工作,監督和檢查集團公司 內部執行國家政策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決議決定的情況,促進各項工作規范合規、高質高效;
7.貫徹執行國家審計法律、法規和有關的統一財經制度,制訂集團內部審計制度,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并監督執行;
8.制訂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9.對集團及權屬公司的財務收支計劃、投資和費用預算、信貸計劃的執行以及經濟效益進行審計;
10.對集團及權屬公司的財會報表和經濟核算報表的合法性和真實有效性進行審計;
11.對重要或大額經濟合同、協議進行審計;
12.重要或大額財產購置、報損、報廢的審計;
13.負責對權屬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離任審計;
14.對嚴重違反財經紀律和集團規章制度、侵占集團資產、嚴重損失浪費等損害集團利益的行為進行專案審計;
15.定期和不定期地向集團領導報告審計工作狀況,提出完善控制和管理措施的建議;
16.組織進行審計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培訓與考核活動;
17.組織做好審計文件、資料、記錄的保管與定期歸檔工作;
1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風光氫儲事業部主要負責風能、光伏、氫能、儲能等相關產業的集團化管控能力鍛造、信息技術與資源獲取、市場開拓、項目立項、建設、運營、安全管理和文化與團隊建設,具體職責如下:
1.負責承接集團整體戰略規劃,開拓板塊項目市場,統籌制定相關板塊中長期發展戰略與年度工作計劃,并建立跟蹤落實糾偏機制,確保板塊所屬企業工作方向明確,發展目標一致,整體發力支撐集團戰略目標達成。
2.負責建立板塊集團化管控體系,瞄準利潤中心目標,圍繞板塊下屬企業的生產運營情況,建立運營協調、考核獎懲、業務統計與分析、費用預算控制機制,圍繞政策、市場、運營、財務等重點領域建立風險防控機制,確保生產經營大局穩定、高效、可持續。
3.負責貫徹落實集團規章制度,指導板塊所屬企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與業務流程,統籌管理所屬企業業務需求,協調對接集團相關職能部門,打通業務通路,提升管控與服務水平。
4.負責產業政策研究與制定,對板塊所屬行業大類細分研究,圍繞產業細類與全產業鏈條,持續跟蹤研究國家與區域政策,探尋產業發展趨勢,尋找市場機會點,并制定相關產業發展政策。
5.負責對接各類科研機構與專家團隊,建立產業專家庫,引領相關板塊技術創新與產品研發工作,為板塊內各產業業務升級,提供最新技術與產品支撐,打造核心競爭優勢,占據產業高地。
6.負責外部協調與運營環境優化,為板塊所屬企業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協助對接戰略性資源,提供有效支撐。
7.負責板塊投資項目研究、決策與實施跟蹤,圍繞投資項目全生命周期進行系統化管理,全流程開展可行性論證、風險分析、項目建設管理、運營追蹤與改善、投資收益評價。
8.負責推動板塊內部資產重組和行業整合,強化戰略規劃與市場開發的協同性,塑造產業品牌,實現板塊內品牌、技術、經驗、信息的溝通與共享,以資本結構調整促進資源最優配置,形成運營合力,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
9.負責指導板塊所屬企業文化建設,確保集團核心價值觀、戰略目標與板塊內部企業文化體系保持高度匹配,同時根據不同企業特點,形成一定的文化差異性和互補性,建立文化引領與保障體系。
10.負責對板塊內項目的建設、生產、運營等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11.組織板塊內項目的專項安全生產檢查,監督集團年度安全目標和工作計劃在板塊內項目的落實情況,指導板塊內項目開展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違規行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監督安全生產整改措施的落實。
12.負責對板塊內新上項目的招標投標、建設監理、開工報告、安全鑒定、竣工驗收,以及建設期間的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預算控制等進行監督管理;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燃熱事業部主要負責燃氣、熱電等相關產業的集團化管控能力鍛造、信息技術與資源獲取、市場開拓、項目立項、建設、運營、安全管理和文化與團隊建設,具體職責如下:
1.負責承接集團整體戰略規劃,開拓板塊項目市場,統籌制定相關板塊中長期發展戰略與年度工作計劃,并建立跟蹤落實糾偏機制,確保板塊所屬企業工作方向明確,發展目標一致,整體發力支撐集團戰略目標達成。
2.負責建立板塊集團化管控體系,瞄準利潤中心目標,圍繞板塊下屬企業的生產運營情況,建立運營協調、考核獎懲、業務統計與分析、費用預算控制機制,圍繞政策、市場、運營、財務等重點領域建立風險防控機制,確保生產經營大局穩定、高效、可持續。
3.負責貫徹落實集團規章制度,指導板塊所屬企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與業務流程,統籌管理所屬企業業務需求,協調對接集團相關職能部門,打通業務通路,提升管控與服務水平。
4.負責產業政策研究與制定,對板塊所屬行業大類細分研究,圍繞產業細類與全產業鏈條,持續跟蹤研究國家與區域政策,探尋產業發展趨勢,尋找市場機會點,并制定相關產業發展政策。
5.負責對接各類科研機構與專家團隊,建立產業專家庫,引領相關板塊技術創新與產品研發工作,為板塊內各產業業務升級,提供最新技術與產品支撐,打造核心競爭優勢,占據產業高地。
6.負責外部協調與運營環境優化,為板塊所屬企業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協助對接戰略性資源,提供有效支撐。
7.負責板塊投資項目研究、決策與實施跟蹤,圍繞投資項目全生命周期進行系統化管理,全流程開展可行性論證、風險分析、項目建設管理、運營追蹤與改善、投資收益評價。
8.負責推動板塊內部資產重組和行業整合,強化戰略規劃與市場開發的協同性,塑造產業品牌,實現板塊內品牌、技術、經驗、信息的溝通與共享,以資本結構調整促進資源最優配置,形成運營合力,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
9.負責指導板塊所屬企業文化建設,確保集團核心價值觀、戰略目標與板塊內部企業文化體系保持高度匹配,同時根據不同企業特點,形成一定的文化差異性和互補性,建立文化引領與保障體系。
10.負責對板塊內項目的建設、生產、運營等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11.組織板塊內項目的專項安全生產檢查,監督集團年度安全目標和工作計劃在板塊內項目的落實情況,指導板塊內項目開展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違規行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監督安全生產整改措施的落實。
12.負責對板塊內新上項目的招標投標、建設監理、開工報告、安全鑒定、竣工驗收,以及建設期間的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預算控制等進行監督管理;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能源交易事業部主要負責大宗能源商品交易業務及節能、多能互補等能源綜合利用相關業務的集團化管控能力鍛造、信息技術與資源獲取、市場開拓、項目立項、建設、運營、安全管理和文化與團隊建設,具體職責如下:
1.負責承接集團整體戰略規劃,開拓板塊項目市場,統籌制定相關板塊中長期發展戰略與年度工作計劃,并建立跟蹤落實糾偏機制,確保板塊所屬企業工作方向明確,發展目標一致,整體發力支撐集團戰略目標達成。
2.負責建立板塊集團化管控體系,瞄準利潤中心目標,圍繞板塊下屬企業的生產運營情況,建立運營協調、考核獎懲、業務統計與分析、費用預算控制機制,圍繞政策、市場、運營、財務等重點領域建立風險防控機制,確保生產經營大局穩定、高效、可持續。
3.負責對集團大宗能源商品交易平臺擬上線交易品種或服務模式、能源貿易業務擬交易品種及模式進行審核,對品種、服務及模式上線后的運行效果進行監測和后評價。
4.負責貫徹落實集團規章制度,指導板塊所屬企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與業務流程,統籌管理所屬企業業務需求,協調對接集團相關職能部門,打通業務通路,提升管控與服務水平。
5.負責產業政策研究與制定,對板塊所屬行業大類細分研究,圍繞產業細類與全產業鏈條,持續跟蹤研究國家與區域政策,探尋產業發展趨勢,尋找市場機會點,并制定相關產業發展政策。
6.負責對接各類科研機構與專家團隊,建立產業專家庫,引領相關板塊技術創新與產品研發工作,為板塊內各產業業務升級,提供最新技術與產品支撐,打造核心競爭優勢,占據產業高地。
7.負責外部協調與運營環境優化,為板塊所屬企業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協助對接戰略性資源,提供有效支撐。
8.負責板塊投資項目研究、決策與實施跟蹤,圍繞投資項目全生命周期進行系統化管理,全流程開展可行性論證、風險分析、項目建設管理、運營追蹤與改善、投資收益評價。
9.負責推動板塊內部資產重組和行業整合,強化戰略規劃與市場開發的協同性,塑造產業品牌,實現板塊內品牌、技術、經驗、信息的溝通與共享,以資本結構調整促進資源最優配置,形成運營合力,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
10.負責指導板塊所屬企業文化建設,確保集團核心價值觀、戰略目標與板塊內部企業文化體系保持高度匹配,同時根據不同企業特點,形成一定的文化差異性和互補性,建立文化引領與保障體系。
11.負責對板塊內項目的建設、生產、運營等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12.組織板塊內項目的專項安全生產檢查,監督集團年度安全目標和工作計劃在板塊內項目的落實情況,指導板塊內項目開展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違規行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監督安全生產整改措施的落實。
13.負責對板塊內新上項目的招標投標、建設監理、開工報告、安全鑒定、竣工驗收,以及建設期間的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預算控制等進行監督管理;
1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